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堵点路口渠化工程(信号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全部拨款解决,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陵路与长康路交叉口、泰安路与长兴路交叉口、榴岛大道与长兴路交叉口、榴岛大道与珠城路交叉口,主要建设内容为:广陵路与长康路交叉口、泰安路与长兴路交叉口、榴岛大道与长兴路交叉口、榴岛大道与珠城路交叉口等四个路口信号灯改造,具体详见图纸;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06777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不超过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接入交警大队,设备必须与玉环交警大队控制中心设备兼容,设备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交警大队办公楼2楼21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玉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张仙花 |
电 话:0576-87171167 | 电 话:0576-87217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