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新民小区建设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3-0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新民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玉环市芦浦镇医药包装园区,建筑占地面积12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5.94平方米,建筑高度23.45米,工程规模为地上7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4客梯的设备、材料的设计(包括井道二次设计)选型、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含点验后的包储保管)、吊装、二次搬运、井道改造(含加固、照明及管线等)、现场电梯设备的安装(包括基础安装)、产品保护、安装完毕后的成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备品备件、有关行业有关部门验收(包括第三方检测检验)、培训、保险、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设备及软件升级、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总包单位管理;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7.00万元;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

3、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持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投标,授权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第2条要求;

4、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的法人组成联合体(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 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乡镇平台交易信息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4时30分递交点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后幢二楼大会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颜先生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13706861061

电    话:0576-87237908

 

大塘汇总.rar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1:招标文件大塘村电梯3.3.doc
附件信息2:投标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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