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城街道前塘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第三次)的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16】

 

关于玉城街道前塘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三次)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311005

一、更正内容:招标编号为玉建招备[2020]050号的玉城街道前塘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三次),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号作如下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第26页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中(二)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下同)工程施工业绩评分:“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含商住)新建类(不包含改造提升类)施工业绩。业绩符合要求的,得1.0分。注:(1)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由招投标监管机构盖章证明)、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住宅类(含商住)施工等项目特征的,必须附发包人和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多个业绩不累加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3)无业绩的或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更正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含商住)新建类(不包含改造提升类)施工业绩。业绩符合要求的,得1.0分。注:(1)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招投标监管机构盖章的,必须附经业绩项目所属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管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住宅类(含商住)施工等项目特征的,必须附发包人和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多个业绩不累加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3)无业绩的或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87238517

三、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玉城街道双港路249号

  • 联 系 人:陈伟兵

  • 电    话:13967638088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华夏花苑26号

  • 联 系 人:程雪朝

  • 电    话:18505865626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2].pdf
图纸:前塘垟可研报告等资料.zip
招标文件:z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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