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干江电镀园区建设项目(厂房部分)的澄清与修改(二)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480002)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22-P23评标办法第二点资信标评审序号3中项目负责人选项:由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仅具备其中一项的不得分;②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③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按国家住建部有关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
①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本项最多得2分。
注:按国家住建部有关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长康路20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6-8723810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312号1002室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576-87229474
招标人: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日期:2022年03月23日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2].pdf 图纸:玉环市干江电镀园区建设项目.rar 招标文件:zb.pdf 工程量清单:玉环市干江电镀园区建设项目(厂房部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