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浦镇大塘村“污水零直排”排查及检测服务项目的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2-03-28】
致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将招标文件第5页前附表第8项中“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统一装入资信标中,若是电子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更改为“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统一单独密封提交备查,若是电子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
2、将招标文件第6页前附表第15项中“投标文件的资信标(包括原件资料)和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装订、单独密封。”更改为“投标文件的资信标、原件资料和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装订、单独密封。”
3、将招标文件第6页前附表第14项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包括证书材料复印件),原件仅需提供一套。”更改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包括证书材料复印件),原件资料仅需提供一套(若投标单位同时参加芦浦镇西塘村“污水零直排”排查及检测服务项目、芦浦镇大塘村“污水零直排”排查及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仅需提供一套原件资料备查即可)。”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