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清港镇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100%。委托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环市清港镇双郏塘村,该项目拟选址位置位于清港镇双郏塘村,东为康林路,西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南为宝山路,北为规划商住用地,。建设用地5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815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勘察、能评、规划指标等工作,并提供施工现场服务。
2.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本项目规划范围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结构、装修(含二次装修)、智能化(系统由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工程、审讯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公安业务系统)、消防、幕墙、暖通、照明亮化、钢结构、室外配套工程(含景观绿化、道路、给排污水管线、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划线等附属工程)、山体护坡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等规划部门标准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不含供水(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分户计量表)、供配电(仅指高压至分户计量箱前、高压至专变)、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设计等】及工程勘察(包括地质勘探、土工试验、取样与试验等详细勘察,编制提供完整的地质水文勘探报告,并提供施工阶段现场勘察等后期服务)、能评、规划指标等工作;2)协助办理与勘察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3)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包括向业主方提供关于涉及到专业设备(含电梯、空调等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招标所需的详细技术规格书】。
2.4方案补偿费:中标人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的有效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方案补偿费1.5万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3名的有效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方案补偿费1万元人民币,其它名次不设方案补偿费用。其中投标方案不成熟、经评委界定以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予支付补偿费用。本项目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5同时也包括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网站“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处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ew.yuhuan.gov.cn/Content/bmzb)“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81725508、15605869500
招标人:玉环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17571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1:相关文件.zip 附件信息2:招标文件清港派出所终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