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高铁新区BLP013-0202地块垃圾清运工程的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02-06】
关于玉环市高铁新区BLP013-0202地块垃圾清运工程
的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将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公告中的“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提供7辆及以上自有运输车辆的行驶证)。”更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提供3辆及以上自有运输车辆的行驶证)。”
2、将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要求中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提供7辆及以上自有运输车辆的行驶证)。”更改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提供3辆及以上自有运输车辆的行驶证)。”
3、将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投标文件组成第(9)项中的“④7辆及以上自有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更改为“④3辆及以上自有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4、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00秒”统一变更为:“2023年02月10日14时00分00秒”。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招标文件:zb.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