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16页评标办法资信业绩分修改如下:
序号 |
评 分 内 容 |
分值 |
1 |
投标人获得过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A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省级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等级AAAAA及以上的得3分,获得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且在有效期内或省级造价咨询企业人员信用动态评价系统AAAA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动态信用能力等级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
0-3分 |
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品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省级及以上造价部门颁发)得4分,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获奖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
0-4分 |
3 |
投标人造价咨询项目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奖项的,国家级的得4分,省级的每项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0-4分 |
4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为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价)项目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中须体现以上业绩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则需要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复印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0-6分 |
5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执业资格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执业资格5~10(含10)年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造价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证书上的时间进行计算)。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造价工程师称号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0-4分 |
6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为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价)项目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中须体现以上业绩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则需要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复印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0-3分 |
7 |
拟派项目团队组成情况打分: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同时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正高(教授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4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①提供人员证书以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人(或分公司)到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上述评分人员不重复计分。 |
0-6分 |
2、本项目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其中1份为样本,封面需标有投标人名称)。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