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清港镇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558002)
公告开始时间:2023-04-26 公告结束时间:2023-05-04
本项目玉环市清港镇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A3310211100000558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玉环市清港镇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玉环市清港镇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999618元 | 合格 | 30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候选人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董思清 | 住房和城建建设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0029740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868629733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玉环市清港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58629733
电子邮件:3696024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南二号楼6层605-610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676675586
电子邮件:76244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