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598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3-05-11 公告结束时间:2023-05-15
本 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A3310211100000598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台州崇泰建设有限公司 | 24763992 | 合格 | 35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候选人 | 台州崇泰建设有限公司 | 梅法军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台州崇泰建设有限公司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晓文
联系电话:13666456113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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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浙江台州富强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中营晨旭建设有限公司 |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孙彦有在建项目。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浙江国心建设有限公司、天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大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五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排名靠后的 4 家技术文件不予通过。技术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2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台州市升日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广聚建设有限公司 |
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中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编制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联 系 人:王晓文
电 话:13666456113
电子邮件:6769378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玉盛华庭2号楼3楼
联 系 人:叶茜
电 话:15605869500
电子邮件:3916191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公安局(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