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5-0305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重新)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625002)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现就疑问作如下澄清与修改:
一、疑问:招标文件P33页资信标评审中关于“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颁发的“中国房地产政府代建运营优秀企业”或“中国房地产代建运营优秀企业”或“中国房地产政府代建领先品牌”或“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的奖项,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不同年度相同奖项按一次计分,不累计”。
证明材料:提供网站https://fdc.fang.com/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本项目于2023年9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了《2023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报告》,公布了2023年度的“中国房地产政府代建领先品牌”和“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奖项,请问在招标公告发出后评选的2023年度“中国房地产政府代建领先品牌”和“中国房地产代建领先品牌”奖项在本条资信评分中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三、(二)、1中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是指“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二、疑问:架空层和地下室同属不计容面积,在地下室面积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架空层面积是否可以考虑计算在地下室建筑面积48000㎡内?同时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约定的建筑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137126㎡应为地上计容面积≤137126㎡,与项目用地面积*容积率指标相等。
回复:架空层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也不计总建筑面积。
三、本项目范围的石渣(塘渣)除本工程利用外,多余的石渣(塘渣)由招标人自行处置,其处置费用归招标人所有,并不计入项目建安工程费用。
四、上述一、二、三回复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723851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长康路201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5758906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139058670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2].pdf 图纸:相关资料及可研.zip 招标文件:zb.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