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财会培训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639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3-09-28 公告结束时间:2023-10-07
本 玉环市财会培训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A3310211100000639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财会培训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财会培训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80000 | 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 40 天,具体如下: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评审稿(要求设计人必须签字、盖章),按发包人要求在 8 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报批稿及最终稿;2、按发包人要求在 12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报批稿及最终稿;3、按发包人要求在 25 日历天内(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时间 12 日历天)提交建筑、结构加固、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暖通、装修、外墙装饰及幕墙、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等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节能评估批复并上传给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候选人 |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应冬冬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23099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经评审无效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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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无效标原因 |
处理结果 |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一《投标承诺书》的格式 |
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9.1条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1(1)项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一《投标承诺书》的格式 |
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9.1条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1(1)项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
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未签名,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规定 |
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条,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1(6)项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
上海东大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所提供的《派驻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表》未盖章 |
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9.3条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1(3)项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双港路国防大厦197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576-89923099
电子邮件:3497718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兴苑13号小区18栋2楼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57670313
电子邮件:13121322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