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玉环市东港村产村融合配套道路一期建设工程(监理)的澄清与修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一栏里的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函(附件一)
(2)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附件二)
(3)台州市建设工程总监资格自查表(附件三)
(4)监理人员一览表(附件四)
(5)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附件六)
(7)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附件七)
(8)相关证书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扫描件;
②证书材料:对应附件四监理人员一览表派驻本工程人员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派驻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如已实行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
④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⑤投标人认为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 如已实行电子证书 , 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以上相关证书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附件七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格式按规范标准,须盖法人章、公章、日期),原附件七证书材料修改为附件八证书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2].pdf 招标文件:zb.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