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桥梁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桥梁工程施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07-05】

           

 

关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567004)

公告开始时间:2024-07-05         公告结束时间:2024-07-08

本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桥梁工程施工(A331021110000056700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桥梁工程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1 金华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791000 合格 100天(日历天),配合EPC工程总承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桥梁工程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 金华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包菊芳

市政二级建造师:浙233201520230748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建安B(2015)379121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 金华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徐明、王昌星

  • 联系电话:0576-82739061、15867025529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广陵路128号

  • 联 系 人:徐明

  • 电    话:0576-87239061

  • 电子邮件:

  • 招 标 人: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中山东路中城大厦

  • 联 系 人:王昌星

  • 电    话:15867025529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上辰工程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广陵路128号

  • 联 系 人:严惠姣

  • 电    话:18057624766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辰工程管理(浙江)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业主):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  标  人(总承包):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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