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的变更公告(二)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753001)
一、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31-32页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10分)”中的序号1“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第1点内容及序号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实力(2分)”第1点内容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范围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能体现评分因素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0-1 |
4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 人员实力 (2分)
|
拟派的施工组其他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外)(若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方派出)中: 同时配备环保、给排水、机电设备、电气自控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同一人员多本证书可重复累计,缺少任意一本,每本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分。 注:须同时提供能体现评分因素的相关证书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5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0-1 |
修改为: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范围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水处理或污水处理或市政给排水工程 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能体现评分因素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0-1 |
4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 人员实力 (2分)
|
拟派的施工组其他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外)(若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方或运营单位派出)中: 同时配备环保、给排水、机电设备、电气自控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同一人员多本证书可重复累计,缺少任意一本,每本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分。 注: 须同时提供能体现评分因素的相关证书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5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0-1 |
2、将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三)技术标投标文件评审(20分):1、技术标排名赋分评分标准(评分分值按100分计)”中的“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评分标准(18分)”序号1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一类(好) |
二类 (较好) |
三类 (一般) |
四类(差) |
缺项 |
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评分标准(18分) |
||||||
1 |
根据投标人投标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档次、市场成熟性进行综合评价。 |
9~7 |
7~5 |
5~3 |
3~1 |
0 |
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一类(好) |
二类 (较好) |
三类 (一般) |
四类(差) |
缺项 |
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评分标准(18分) |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材料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9~7 |
7~5 |
5~3 |
3~1 |
0 |
3、将招标文件第151页“4.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中的“一、主要设备、工器具购置及安装”序号6、序号8及序号28内容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或厂家 |
备注 |
一、主要设备、工器具购置及安装 |
|||
6 |
中心传动刮泥机、闸门、PAM制备装置 |
江苏恒玮、净化控股、江苏绿环或相当于 |
|
8 |
核心设备主体:反硝化处理装置主体、硝化处理装置主体、深度处理装置主体、深度处理装置主体、反洗清水池主体、反消毒池主体、浓缩池主体、储泥池主体 |
江苏恒玮、净化控股、合肥通用或相当于 |
|
28 |
自控系统集成 |
净化控股、上海轩浦、合肥中盛或相当于 |
修改为: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或厂家 |
备注 |
一、主要设备、工器具购置及安装 |
|||
6 |
中心传动刮泥机、闸门、PAM制备装置 |
江苏恒玮、净化控股、江苏绿环、金山环保、金剑环保、江苏一环、江苏天雨或相当于(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厂家) |
|
8 |
核心设备主体:反硝化处理装置主体、硝化处理装置主体、深度处理装置主体、反洗清水池主体、反消毒池主体、浓缩池主体、储泥池主体 |
江苏恒玮、净化控股、合肥通用、金山环保、金剑环保、江苏一环、江苏天雨或相当于(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厂家) |
|
28 |
自控系统集成 |
净化控股、上海轩浦、合肥中盛、金山环保、金剑环保、江苏一环、江苏天雨或相当于(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厂家) |
4、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 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00秒。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6-8723851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1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989668800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42-50号301室
联 系 人:张仙花
电 话:13967677682、0576-87217575
电子邮件:18302091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2].pdf 图纸:附件:其他材料.rar 招标文件:zb.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