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清港镇 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3-21】

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清港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清港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业主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涉及清港镇垟根村,计6个作业小班,324 亩。补植地块面积324亩(全部位于垟根村),栽植树种共20135株。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作业设计方案内的全部内容

2.3 工期要求2025年04月30日之前完成种植;管护期不进行单独验收,管护期质量由监理持续跟踪负责

2.4 抚育地块工作内容及要求:采用清杂除蔓措施,割除目的树种周边对其生长有不良影响的杂灌杂草、藤本植物,要求灌草留茬高度小于10厘米,提升林相质量。清杂除蔓要求2次,当年1次,第二年1次。

2.5 补植地块工作内容及要求:

①.清理及种植:包含林地清理(采用全面清理方式,详见方案要求)、块状整地(规格1×1米)、块状挖穴(规格为40×40×30厘米)、苗木栽植、补植;

②.抚育管护:补植60红楠29枫香地块抚育管护3年(当年1年,后期2年),其余地块抚育管护2年(当年1年,后期1年);补植60红楠29枫香地块栽植当年7月进行一次全面劈抚,后两年每年进行1次全面劈抚及1次块状松土除草;其余地块栽植当年7月进行一次全面劈抚,第二年进行1次全面劈抚及1次块状松土除草。

2.6 质量标准:春季造林于当年秋季检查成活率,凡成活率在9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不达指标者需补植,按原造林树种株行距、原造林苗木或略大于原造林苗木进行补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自2021年01月0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类似山地造林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信息本工程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710时00分,地点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址:玉环市清港镇

联系人:陈先生       话:0576-87107870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华龙榴岛公寓3栋1单元10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话:0576-8172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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