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坎门街道后沙至鹰东沿海道路工程、坎门街道双沙山海步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政府坎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安排解决,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海论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坎门街道后沙至鹰东沿海道路工程、坎门街道双沙山海步道工程属于坎门双沙海风十里滨海旅游精品带项目,工程主要建设一条沿海道路和一条游步道。坎门街道后沙至鹰东沿海道路工程位于玉环市坎门街道,项目起点位于现状后沙街与海港东路交叉口,终点位于鹰东社区瓜子金片区公寓式住宅内部道路,路线全长约1100米,路幅宽度8m。坎门街道双沙山海步道工程位于玉环市坎门街道,项目起点位于坎门街道东沙社区东沙渔村听涛角,线形沿海一路先向东到亲海平台,再向西北沿海岸线到大灶坑长廊,最后沿环岛海岸线至西北面的石滩,终点与西北面的石滩场地接顺,路线全长约1725m(暂不含起点改造段),宽度不小于2.5米。项目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加强坎门东沙渔村景区与后沙黄金海岸旅游度假区联动发展,加快坎门街道文旅基础设施品质化完善提升,有利于促进坎门街道全域旅游格局形成,助力玉环市全域旅游完善。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坎门街道后沙至鹰东沿海道路工程、坎门街道双沙山海步道工程用海论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海洋生态环境资料、海洋水文资料收集或调查;(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3)数学模型专题(水动力、冲淤环境、悬沙等):(4)为完成本项目用海论证工作而需完成的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且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提下, 60日历天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20日历天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
2.5 质量要求:海洋生态环境、海洋水文资料及数学模型专题满足海域使用论证使用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 网站“乡镇部门小额交易(自行交易)”的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将报名资料(资格证明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868165@qq.com进行报名,并致电18868706566告知。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政府坎门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3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网站“乡镇部门小额交易(自行交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人民政府坎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5号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绿城紫金广场A座7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 苏先生
电 话:17280772256 电 话: 18868706566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1:0403发布—坎门街道后沙至鹰东沿海道路工程、双沙山海步道工程用海论证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