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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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条 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监理已由玉环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6]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该工程由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台州市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
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山施工采用爆破施工。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区估算报告》中确定,至2016年9月矿山石料保有资源储量(122b)567.8万吨(227.12万立方米),保有剥离量0.3万立方米。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矿山石方开挖、石方解小、挖渣装车、自卸汽车外运5km,石渣卸车,分层回填,推平等施工监理(以预算中工作内容为准)。
2.1.2工程预算造价约155107347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实施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和资料汇总整理。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结束,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二级资质(监理)。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且无在建项目。
3.3项目总监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标段爆破250万吨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注:1.本工程所要求的业绩不包括由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投标成员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或分包工程合同业绩;2、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3.4专业爆破监理人员(专监):至少1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安全作业证书。
3.5监理员:2名,须具有爆破作业证书。
3.6造价人员:一人,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7投标人、总监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投标状态。
3.8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old.ggzyjy.yuhuan.gov.cn)旧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资料。或在新网站http://www.ggzyjy.yuhuan.gov.cn公告附件处下载。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14 日 上午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87130773)办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zjwz/)和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819615959 联系电话: 15888641744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13989662560
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已由玉环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6]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县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
2.2 本工程预算造价:约155107347.00元;
2.3 招标范围:该工程由玉环县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台州市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
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山施工采用爆破施工。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区估算报告》中确定,至2016年9月矿山石料保有资源储量(122b)567.8万吨(227.12万立方米),保有剥离量0.3万立方米。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矿山石方开挖、石方解小、挖渣装车、自卸汽车外运,石渣卸车,分层回填,推平等(以预算书中工作内容为准)。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2个月 ;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要求国内同时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标段250万吨及以上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1.本工程所要求的业绩不包括由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投标成员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或分包工程合同业绩;2、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3.3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证书,临时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当无效标处理),且无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old.ggzyjy.yuhuan.gov.cn)旧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或在新网站http://www.ggzyjy.yuhuan.gov.cn公告附件下载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9 日上午11 时00 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0576-87130773)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县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玉环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576-87239966 15888641744
电 话:13819615959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经办人签字:谢先生
电 话:13989662560
玉环县芦蒲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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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基础设施建设石渣填筑工程 (重新招标)招标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担保修改为:
1、担保金额:60万元。
2、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统一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4052 4577 7779。
3、担保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下午15时。以中国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联系电话:0576—87130812。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基本账户转出,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以现金或以分支机构等其他方式、名义提交的视作无效,不予受理)。
建议投标人提早办理,跨行转账会存在时间差的问题。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请投标人上网站浏览《玉环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招标人(盖章):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第 2 条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施工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标段250万吨及以上工程业绩。
修改为: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标段250万吨或100万立方米及以上工程业绩。
以上内容作为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玉土矿招备【2017】01号)及招标公告的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按原要求内容执行。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 1 条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监理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总监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标段250万吨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修改为:项目总监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标段250万吨或100万立方米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以上内容作为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玉土矿招备【2017】01号)及招标公告的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按原要求内容执行。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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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条 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监理,招标人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7年6月14日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 6月 15日-2017年6月 19 日止。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报价(元)
项目总监
工 期
(日历天)
质 量
第1名
浙江恒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80100
施朝斌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结束,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
无效单位
原 因
/
/
异议受理部门:
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3819615959
投诉受理部门: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13989662560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监督部门: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13989662560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13989662560 日期:2017年6月15日
第 1 条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招标人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7年6月9日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 6月12日-2017年6月 14 日止。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工 期
(日历天)
质 量
第1名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8226012
吴晗霜
22个月
合格
无效单位
原 因
河南富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异议受理部门:
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3819615959
投诉受理部门: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13989662560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监督部门: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13989662560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13989662560 日期: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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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中标结果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招标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确认):
日 期: 2017 年 6 月27日
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内容该工程由玉环市芦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台州市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 建设规模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山施工采用爆破施工。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玉环县芦浦镇石子岙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区估算报告》中确定,至2016年9月矿山石料保有资源储量(122b)567.8万吨(227.12万立方米),保有剥离量0.3万立方米。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矿山石方开挖、石方解小、挖渣装车、自卸汽车外运,石渣卸车,分层回填,推平等(以预算书中工作内容为准)。 中 标 人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吴晗霜中 标 价138226012元质量标准合格工 期 22个月备 注项目负责人:吴晗霜身份证号411329198810181644项目技术负责人:陈焕波注:本通知书代替招标确认单,作为办理下道建设程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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