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 招标文件预公示
- 招标公告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开标结果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 定量评审结果公示
- 保证金退款
- 中标通知书
- 进场交易见证书
- 合同公示
- 履约公告
- 招标异常
-
暂无信息
-
暂无信息
-
开标倒计时天 小时 分钟
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 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7]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 位于玉环县玉城街道。
2.2 本工程预算造价:34490883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西起西青岭隧道,东接榴岛大道,路线全长约1635m。现状路面平整度、舒适度、景观性较差,行车噪音较大,为增加行车舒适性、提升玉环主城区城市形象,同时结合管线改造等综合考虑,对现状玉兴路进行翻挖重建。新建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属城市东西向主干道(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9.75m机动车道+1.5m绿化带+9.75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36m全宽)。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号0+090至0+791.1段、0+840.93-1+602.377段,扣除已招标玉兴桥80m,全长1382.55m,道路全宽36m;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0日前完工;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old.ggzyjy.yuhuan.gov.cn)旧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或在新网站www.ggzyjy.yuhuan.gov.cn公告附件处下载。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0576-87130773)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76-87238129
电 话:0576-87220951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 话:0576-87238517
-
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招标公告更正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原招标公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文件作部分修改,并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第二版电子招标资料(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
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第二版电子招标资料(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rar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 话:0576-87238517
-
暂无信息
-
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城区道路提升工程-玉兴路,招标人为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耀华建设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7年6月13日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6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1
海港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30253156
林星东
2017年12月30日前完工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浙江泽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标不符合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规定
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标不符合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规定
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天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海立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恒川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华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诚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大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温岭市市政环境工程公司、浙江金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方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繁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腾宏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低于成本警戒值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规定
异议受理部门: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6-87238129
投诉受理部门: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电话:0576-87238517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监督部门: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电话:0576-87238517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 话:0576-87238517 2017年6月14日
-
暂无信息
-
暂无信息
-
暂无信息
-
-
暂无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