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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三大片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三大片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三大片区)施工监理,本工程建成区第三大片区包括振兴社区、坎中社区。主要建设内容:
(1)振兴社区:铺设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D225共计20米,铺设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D300共计7米,污水管修复De110共计150米,雨水管修复DN200共计300米,雨水管修复DN300共计200米,510×390雨水口修复共计50座,新建φ700检查井5座,新建φ1000检查井5座,新建φ1000雨污交汇井10座,铺设UPVC污水管D110共计3000米,铺设UPVC污水管D160共计1000米,铺设UPVC雨水管D110共计2400米,铺设UPVC雨水管D160共计1500米,新建φ315污水检查井120个,清扫井120座,450px厚路面修复1016㎡,300px厚路面修复6320㎡,新建化粪池180户,新建510×390雨水口100座,立管改造,管道疏通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坎中社区:铺设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D225共计88米,铺设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D600共计127米,污水管修复De110共计100米,雨水管修复DN200共计100米,雨水管修复DN300共计200米,510×390雨水口修复共计50座,新建φ1000雨水检查井6座,510×390雨水口共计19座,新建φ1000雨污交汇井5座,铺设UPVC污水管D110共计1335米,铺设UPVC污水管D160共计801米,铺设UPVC雨水管D110共计320米,铺设UPVC雨水管D160共计300米,新建φ315污水检查井50个,清扫井200座,450px厚路面修复518㎡,300px厚路面修复3004㎡,新建化粪池200户,新建510×390雨水口50座,立管改造,管道疏通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1.2 工程总造价约:1285.2455万元。
2.1.3 本次监理费约:29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本工程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包括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和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汇总整理。
2.3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3.3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的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 月15 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玉环市建设规划局3楼3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 系 人:张旭东
电 话:13777619558
电 话:0576-8744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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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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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三大片区)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坎门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成区第三大片区)施工监理 ,招标人为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0年05月15日在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玉环市建设规划局3楼302会议室。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19日-2020年05月21日止。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标候选人
报价(万元)
项目总监
监理期限
温州广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6.33
熊建辉
符合要求
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377761955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