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清港中心小学扩建工程(设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玉环清港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已获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20]9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玉环市清港中心小学,建设资金由玉环市财政拨款解决。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委托台州中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在地块西侧新建一幢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约为6450 m2的食堂及风雨操场,在田劲场与风雨操场之间布置一幢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约80米×8米(中间有主席台)的看台,在地块东侧布置门卫及其他建筑物,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约100 m2。食堂及风雨操场室内功能布局为:底层为加空层,一层~二层为食堂,三层为风雨操场(舞台)。室外工程包括:300米环形跑道、篮球场、排球场、围墙、河道驳坎、围栏、桥梁、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配电房及室外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2.1.2一期工程估算约2275万元。 2.2招标内容:校园整体规划及方案及一期建设内容方案及施工图。具体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工程、幕墙、室内装修、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食堂、风雨操场(含舞台、舞蹈室)、看台、传达室、围墙、桥梁、环形跑道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河道、驳坎、室外道路及配电房、室内外消防、停车场等规划部门标注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并无偿配合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设计人(如配变电站设计、专业深化设计等)工作。 2.3中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第二名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0.8万元(人民币),得分排列为第三名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0.5万元(人民币),得分排列为第四名、第五名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0.3万元(人民币)。经评委界定以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予支付补偿费用。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 2.5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配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各专业设计人员。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及份数: 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设计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书以及类似业绩证明,以及能够体现投标申请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全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及装订: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档案袋密封。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6.1 现场递交:即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做好签到工作。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公告要求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递交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地址: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4 日 12时 00 分。 6.4 资格预审审查时间:2020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七、投标资格确定 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及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审,以投票形式选定五名投标人(如报名单位大于或等于三家而不足五家的,则审查和评审合格的全部参加本工程投标)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前到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地址: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联系电话:13600572698),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有序做好申请文件签收工作,否则申请文件可能被拒收。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yuhuan.gov.cn)“部门自行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清港中心小学(盖章)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6-89915065 招标代理:台州中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1715809 资格预审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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