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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基础防控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基础防控中心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委托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玉环市基础防控中心装修工程,本项目包含玉环市基础防控中心内部所设34个工位,分别:大厅、基础管理中心、综合协调组、风险研判组、要素管理组、全域安保组、行政办公室等7大区域进行整体装修,及固定资料柜,相关墙面形象墙广告和部分文化墙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包含的所有设计、装饰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
3、招标范围:
3.1、设计:所有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等。其中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含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等相关费用)。
3.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相关设备采购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最后确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3.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7万元。
3.4、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5、项目总工期不超过4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报批稿和概算。
4.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建项目不做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做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4.3、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的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 月 26 日 09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玉环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06868212
电 话:0576-87491818、1560586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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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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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基础防控中心装修工程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
玉环市基础防控中心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玉环市公安局
中标候选人
报 价
项目负责人
工 期
质量标准
第一
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695000
蔡功雪
40日历天
合格
第二
浙江铭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695000
刘开灵
40日历天
合格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27日~2021年04月29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