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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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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大麦屿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大麦屿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9]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玉环市财政拨款解决,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玉环市大麦屿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尤蒙岙西部,总建筑面积为6872.8178平米,建筑高度19.15m,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面积1037.42m2;
2.2 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2台电梯(详见清单)的设备、材料的设计(包括井道二次设计)选型、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含点验后的包储保管)、吊装、二次搬运、井道改造(含加固)、现场电梯设备的安装(包括基础安装)、产品保护、安装完毕后的成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备品备件、有关行业有关部门验收(包括第三方检测检验)、培训、保险、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设备及软件升级、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总包单位管理;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配合总承包,交货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安装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2 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3 安装维保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玉环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0576-89917571
电 话:0576-87237908
玉环市大麦屿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重新.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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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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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大麦屿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重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为玉环市大麦屿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重新,招标人为玉环市公安局,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1年5月19日在玉环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4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万元)
质量标准
工 期
1
台州日菱电梯有限公司
66.45
合格
配合总承包,交货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安装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
招标人:玉环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