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12-31】
招标项目名称 | 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标段名称 | 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 | ||
合同名称 |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合同 | ||
承包人 | 净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98310000 元 |
签署时间 | 2024-12-18 | 合同期限 | 360 天 |
质量要求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且调试出水水质须经第三方检验合格。4、运营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约定的标准。 | ||
合同主要内容 | 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位于玉环市高铁新区的新塘河与芦北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项目内容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扩建,本次提标扩建后,工程规模由现状1万m³/d扩容至2万m³/d,出水水质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地表水准Ⅳ类标准);污泥处理至含水率≤80%后,泥饼外运至专业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对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及噪声采取控制和处理工程措施,使污水厂边界臭气、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在现状厂区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